(一)收集财产证据,像银行账户信息、工资流水、投资记录等,以此证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作出约定,然后办理离婚登记。
(四)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五)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