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好各类费用凭证,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交通票据等,以便准确计算民事赔偿金额。
(二)在肇事者被追究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时,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三)了解肇事者保险情况,若有交强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四)若赔偿协商不成,尽早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