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执行。若约定过高,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过低,守约方可请求增加。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租金差价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正常经营可获利润),但可得利益损失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