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沟通协商:被强制执行抚养费且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时,主动和申请执行人交流,说明自身经济状况、收入稳定性等情况,表达分期支付的想法。
(二)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期支付的时间和金额等内容。
(三)向法院申请:若协商不成,被执行人可向法院提出分期支付申请,法院会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经济能力、抚养义务等因素,若合理合法,会制作裁定书或在执行和解协议中明确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