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
(一)若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可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保险公司会向致害人追偿。
(二)若肇事车辆有商业三者险,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让其预付部分费用。
(三)在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伤者可向交警部门申请,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四)与肇事方协商,要求其积极垫付医药费。
(五)若自身条件允许,可向亲朋好友借款暂付医药费。
(六)若肇事方拒绝垫付且情况紧急,伤者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对方先行支付部分赔偿款用于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