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计算违约金,但要保证其不会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若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若过低,守约方可以要求增加。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并且涵盖合同履行后可得到的利益,不过不能超出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该预见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三)起诉时,必须提供证据来证实实际损失,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