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一方反悔,另一方虽不能要求其按协议履行,但可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去法院起诉。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法院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三)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