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责任认定书后可围绕赔偿方式、赔偿金额、赔偿时间等事项自行协商,若协商成功,签订赔偿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二)即便进入司法程序,在诉讼阶段也能在法院主持下协商调解。
(三)协商内容若涉及责任重新划分较难实现,因为责任认定书具权威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