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400万,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宽量刑。
(二)如果是累犯,要认识到会被从重处罚,在后续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
(三)积极主动退赃退赔,向被害人真诚悔罪,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此在量刑时获得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