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有稳定经济来源:即便没工作,可提供存款证明、家人资助承诺等,以此保障孩子生活。
(二)强调情感陪伴优势:说明孩子长期由自己照顾,依赖度高,和自己生活更利于身心健康。
(三)指出对方不利情形:列举对方的不良嗜好、工作忙无法照顾孩子等情况。
(四)尊重孩子意愿:孩子已满八周岁,让其表达愿与自己共同生活的想法。
(五)积极寻找工作:向法院表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