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使刑事案件中对方不谅解,犯罪嫌疑人等仍可申请取保候审,但要先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请: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已满,案件还没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二)申请时要准备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可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司法机关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