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比如租赁房屋因自然灾害受损不能用,可直接解除合同。
(二)要是对方在履行期限到之前,明确说不履行主要债务或用行动表明,像租客明确不续租还搬离,能单方解除合同。
(三)当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如房东不按约定修房催告后也不修,可解除。
(四)对方拖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例如租客擅自转租情节严重,可解除合同。
(五)若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