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控告人对于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
(二)若公安机关应立案却不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立案。
(三)以职务侵占罪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则依法受理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