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二十年前支付的五千块定金,至今未交房也未修建房屋,可能涉及到合同违约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您作为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 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协商解决赔偿问题。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行政调解。3.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支付凭证、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的证据等,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及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因为诉讼时效可能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同时,考虑到时间跨度较长,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援助来处理此类复杂问题。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