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二审中尽量避免提出一审未提的主张,因为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审理。如果确有必要提出新主张,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争取其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这样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二)若新主张涉及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一审诉讼,二审法院会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则发回重审,此时应积极配合调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