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执行人方面,应严格按照遗嘱分配遗产,若不执行侵害他人权益,权利人可要求其赔偿损失。执行人需端正态度,积极履行职责。
(二)继承人方面,若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遗嘱,其他继承人可起诉要求其配合。若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可能被法院减少继承份额,所以要遵守遗嘱规定。
(三)受遗赠人方面,若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遗嘱可能丧失受遗赠权,有正当理由可免除或减轻责任。权利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这明确了遗产管理相关责任,保障了遗嘱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