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给儿媳和孙子过户房子并完成登记后,房子归二人。有约定份额按约定共有,没约定则共同共有,二人可依法使用房屋,处分需协商一致,擅自处分一般属无权处分,第三人善意取得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房子过户登记给儿媳和孙子后,所有权就归他们。若约定了产权份额,按约定确定各自权益;未约定则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权利平等。儿媳和孙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例如出租获取租金、出售实现房屋价值等。但在处分房屋时,共同共有人需达成一致意见。若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这通常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不过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其取得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大家在房屋过户、共有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