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婆拒绝离婚,可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立案。
(二)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四)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五)诉讼中要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高判离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