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起诉离婚且不想离,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双方日常的往来信件、聊天记录、共同旅游的照片等,在庭审中向法院充分展示。
(二)了解庭审时间规定后合理安排应对计划。若适用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和答辩材料;适用普通程序则有六个月时间。
(三)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对方上诉,在二审的三个月内继续补充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