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媒人费属于婚前双方基于媒人服务而支付的费用,通常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一旦婚姻关系成立,媒人服务即告完成,媒人费一般不予退还。离婚后,媒人费的承担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前有关于媒人费在离婚时如何分担的书面约定,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认为媒人费是婚前支付的,与离婚无关,离婚后双方无需再就媒人费进行分担。离婚时,双方应主要关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媒人费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