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有过错起诉离婚,若能提供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的证据,法院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离。
(二)原告应积极配合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如实陈述情况,提供能反映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
(三)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并要求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倾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