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偷电动车,通常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应积极与受损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
(二)若监护人能证明自己尽到监护职责,可向法院主张减轻赔偿责任。
(三)若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监护人监督执行,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齐。
(四)若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由其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可自行与受损方协调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