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帮信罪但无获利且流水二十多万的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知晓的情况,主动说明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认知程度,不要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以争取从轻处理。
(二)主动收集并向司法机关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在案件中作用较小的证据,比如只是提供了少量技术协助,且未参与核心犯罪活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