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明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18个月本人工资计算,这是职工因工伤致残可获得的一次性补偿。
(二)若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70%,同时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社保,保障职工后续权益。
(三)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规定。
(四)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项目,按实际情况确定,用于补偿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和停工期间的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