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情节较轻的故意伤害案件,加害人应积极与受害者沟通,争取其谅解。主动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这样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获得从轻处罚。
(二)当伤害构成犯罪进入公诉程序,加害人也需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并努力获得谅解。虽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但在法院量刑时会被考虑从轻处罚。不过最终是否从轻及幅度,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