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3月24日完成了线上审核并邮寄了材料,3月28日是周末,法院不办公,因此您在4月2日才联系上立案庭。立案庭建议您转调解,调解员在4月3日与您联系,您原本不愿意调解,但调解员提到清明节前若调解不成功则总结案子。现在4月9日,您关心的是为何案件尚未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法院认为需要调解,会先进行调解程序,调解不成再转入正式立案程序。清明节假期可能会影响案件处理进度,但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立案工作。建议您再次联系立案庭,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催促尽快立案。若法院未在规定期限内立案,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同级检察院反映情况。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