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个人财产性质,了解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想改变财产性质,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在婚姻关系中,若没有书面约定,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应妥善保管能证明财产为个人所有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