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45万以上,被侵占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合伙协议、财务账目、交易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占方返还被侵占的财产,弥补经济损失。
(三)若侵占方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赔等情节,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若其拒不退赃,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