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追讨欠款时,若想做财产保全,债权人应先判断自己的情况。若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合法权益会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可选择诉前保全;若情况没那么紧急,可在诉讼中申请保全。
(二)申请诉前保全,需准备好担保,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会立即执行,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
(三)申请诉讼中保全,法院可能责令提供担保,若不提供担保,申请会被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