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不满两周岁子女抚养权,母亲可准备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经济收入、健康身体状况等;父亲若有证据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重大疾病、虐待孩子等,也可争取。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应多收集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如居住环境、教育资源、陪伴时间等,以在协商不成时让法院认定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父母要尊重其意愿,可与孩子充分沟通,了解其想法。
(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按照法院判决按时支付抚养费,若有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申请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