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时,职工应敦促单位协助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等费用。
(二)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若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三)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可向第三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