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离婚时婚前财产分配问题,若双方无书面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二)若有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部分或全部归共同所有,按协议分割。
(三)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形态转变但本质仍属个人财产的,不分配。
(四)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五)对财产分配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诉讼中要举证证明财产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