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不同阶段的时间规定,在侦查阶段关注公安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侦查,若超期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如公安侦查一般2个月,复杂情况经批准可延长,逮捕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2个月。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监督检察院是否在1个月内(重大复杂案件延长15日)作出决定。
(三)审判阶段,关注法院是否在2个月内(至迟不超3个月,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