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讨回已付证券投顾费用,若投顾机构违约可依合同违约条款退款,若存在欺诈可主张撤销合同退款;先协商,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投顾机构未依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按时提供投资建议等构成违约,投资者有权依据合同违约条款追究其责任并要求退款。若投顾机构存在欺诈行为,像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等导致投资者付费,投资者可主张撤销服务合同并要求返还费用。投资者可先尝试与投顾机构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要注意收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在后续维权中起重要作用。之后可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也能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或判决。如果在讨回证券投顾费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