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是婚后共同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平等权益,离婚时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三)二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参与还房贷,同样享有相应权益,财产分配规则与初婚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