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洗钱超100万,嫌疑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自首在司法实践中是重要的从轻量刑情节。
(二)若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也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退赃退赔,减少犯罪行为带来的损失,这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是洗钱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