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16岁孩子能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抚养费;不满足此条件,父母需继续支付。
(三)确定抚养费要考虑孩子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必要时孩子可提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