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若能证明欠债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实现,可申请法院撤销转让行为,让财产回归欠债人名下以便执行。
(二)收集债务人转移资产的证据,像交易合同、银行流水等,交给执行法院,法院会据此对债务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若发现债务人有其他未转移财产,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申请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保障债权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