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中要积极配合,提供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事实或是情节显著轻微的证据,促使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获得无罪释放。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意见,若最终证据仍不足,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若犯罪情节轻微,可尝试提供相关材料说明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情况。
(三)在审判阶段,积极准备辩护,提供能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和理由,争取法院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