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伙做事一人出事另一人是否赔偿要分情况,执行合伙事务出事一般全体共担损失,另一人无需单独赔但可能需合理补偿;因另一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出事,该人需担责赔偿;与合伙事务无关的个人原因出事,另一人无赔偿义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伙合同中合伙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发生事故,属于合伙经营的正常风险,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约定或出资比例等共同承担损失,所以另一人不用单独赔偿,但基于公平和合伙情谊可能要和其他合伙人一起合理补偿出事者。而若事故是另一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人的行为违反了对其他合伙人的注意义务,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出事与合伙事务无关联,属于出事者个人行为导致,另一人没有法定赔偿义务。如果在合伙中遇到此类复杂的责任认定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