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成立认定:若要认定合同不成立,需证明合同缺乏成立要件,比如当事人未达成合意、未签字盖章且无履行行为等。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同时准备好能证明可认定合同不成立事实的证据,像往来沟通记录、未签字的合同文本。
(二)合同撤销申请:合同撤销需符合法定情形,如重大误解、一方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其他情况是一年,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时,准备能证明撤销事由的证据,如欺诈的虚假信息材料、胁迫的威胁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