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借条约定和还款沟通证据。若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要留存到期提醒还款记录;未约定的,保留每次要求还款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防因证据缺失难以证明时效中断。
(二)可在诉讼时效临近三年时向债务人发催款通知或让其重新确认债务。通过书面形式证明债权人主张了权利,促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三)及时了解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当出现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时,时效会重新计算,要把握好时机维护债权。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