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受胁迫结婚,可收集以下证据:
1.胁迫行为、时间、地点的相关证据。
2.收集相关录音录像、短信微信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对方以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二)若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收集对方患病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证明其婚前已患重大疾病且未如实告知。
另外,无论哪种情况,证据都要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保证来源合法。然后凭借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