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另一方或者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单位等,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可以是孩子的生活状况记录、与对方沟通孩子问题的聊天记录等。
(二)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诉求。若只是对方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可主张变更抚养权;若对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除变更抚养权外,还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