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行人无过错,车辆避让行人出事故,一般车辆驾驶人担责;若属紧急避险,由引起险情者担责,自然原因致险,避险人可不担责或适当补偿。此时驾驶人应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配合调查。
(二)行人有过错,如违反交规乱穿马路,行人可能担部分或全部责任。驾驶人要注意收集行人过错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
(三)最终责任划分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拿到认定书后,双方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