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了解自身和孩子的权益,可与对方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孩子抚养费事宜,协商确定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时,要确保不会损害孩子权益。
(二)若孩子因合理理由需要抚养费,但之前协商不支付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
(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申请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情况。如果支付方有特殊情形无法给付,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