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能达成一致:若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统一,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度过冷静期便可完成离婚。
(二)无法达成一致:妻子起诉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判离标准。一般仅丈夫重病不算感情破裂,但妻子有证据证明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法院可能判离。并且司法会保护弱者权益,丈夫重病时离婚可能受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