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股东要关注自己的表决权比例。若要推动合并,需争取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支持,可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让其他股东了解合并的好处。同时,查看公司章程是否对表决权行使有特殊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股东需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因为只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才参与合并事项表决。并且要清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这一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