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借款人友好协商还款,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
(二)协商不成,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证据。
(三)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
(四)调解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在三年诉讼时效内行使权利。
(五)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询其财产并采取执行措施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