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清楚37天刑事拘留期满后有多种可能结果。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拘留人能被立即释放并获得释放证明,此时应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二)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无需判刑或可免刑的,检察院可能不起诉,当事人应配合后续程序,证明自身情况符合不起诉条件。
(三)若案件到法院,可能被免予刑事处罚或适用非刑罚处置措施,被告人应积极认识错误,按要求训诫、具结悔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